

发布:彤岩博宇集团 时间:2021-12-26 20:10 阅读:330次
一、目的
明确和规定执行董的岗位职责。
二、 范围
适用于青海彤岩博宇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。
三、职责
1.制定公司的安全、质量方针并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,使公司全体员工意识到“安全第一、质量第一”和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的重要性,使之都能理解安全、质量的方针并坚持执行。
2.负责公司发展的重大决策,策划公司适宜运行的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。
3.负责确定公司的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,对与安全、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,用文件规定其职责。
4.负责对公司的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整体策划。
5.为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。确定资源需求,并提供充分的资源。
6.任命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,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7.负责主持管理评审,以确保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的贯彻执行。
8.负责批准、发布《安全生产手册》、《质量手册》和《程序文件汇编》。
9.负责对合同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批。
10.负责确定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入职要求及其培训计划的审批。
11.正确合理调度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具体领导分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及运转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重大问题及时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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